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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稅務FINANCIAL TAXATION NEWS

預告訂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三條第三項第三款及第四條第三項第三款規定經主管機關核准得經營之業務種類草案。(金管證投字第1150382462號)--預告期間: 2026.8.3~2026.10.2

公文摘要解析

  • 法規預告:金管會預告訂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旨在擴大證券投信與投顧事業可經營的業務範圍。
  • 業務範圍:明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在符合特定條件下,得接受外國資產管理機構委任,提供相關行政服務。
  • 申請程序:公告中也將訂定接受委任的申請流程、應備文件及定期的申報程序,以利業者遵循。
政策實務解析:本公告旨在預告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明確規範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在接受外國資產管理機構委任時,得經營的業務種類。此舉旨在協助國內法人資金運用,透過委外顧問或操作等方式,引進更多元化的資產管理服務。預告內容涵蓋了業務項目、申請流程、應檢附文件以及定期申報作業,使相關業者在實務操作上有所依循。此修正草案的訂定,有助於引導國內金融市場與國際接軌,並提供更完善的金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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