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金融稅務FINANCIAL TAXATION NEWS

民眾申辦貸款切勿輕信代辦,以免受騙多花冤枉錢

公文摘要解析

  • 金管會呼籲民眾辦理貸款、債務協商時,應直接洽詢金融機構,切勿透過代辦業者。
  • 透過代辦業者不僅可能需支付額外費用,更可能面臨個資外洩、詐騙等風險,損害自身權益。
  • 民眾可至金管會銀行局網站或銀行公會網站查詢相關資訊,並直接向金融機構洽詢申貸。

延伸閱讀

金融監理#房貸理財

金管會擬開放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得辦理外幣融資業務,有助擴大證券商業務規模,並進行法規修正預告

金管會擬開放證券商複委託業務提供外幣融資,投資人可藉此增加資金運用彈性,提升資金效率。此舉有助證券商擴大業務,並促進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發展。

2026-08-25
金融監理#法規稅務

修正「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管理辦法」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正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將調整基金管理細節,對保險業者與基金運作有影響。

2026-08-07
金融監理#市場趨勢

預告訂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三條第三項第三款及第四條第三項第三款規定經主管機關核准得經營之業務種類草案。(金管證投字第1150382462號)--預告期間: 2026.8.3~2026.10.2

金管會預告修正證券投信顧法,擴大業者接受外國資產管理機構委任的服務項目,旨在引進多元資金與管理經驗。此舉可能影響國內基金管理、委託代操等業務。

2026-08-03
金融監理#法規稅務

預告「附件所列融資租賃業者從事以自然人為對象之應收帳款收買、分期付款買賣或具類似融資性質業務者,為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三條第一項之金融服務業,自本公告生效日起從事該等業務及其所生金融消費爭議,適用該法規定; 本公告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九月十五日生效」(金管法字第11501941722號)--預告期間:2026.7.31~2026.8.1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將部分融資租賃業者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適用範圍,自2026年9月15日起生效。此舉將擴大對自然人提供融資性業務業者的監管,涉及應收帳款收買、分期付款買賣等業務,影響相關業者及其消費者。

2026-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