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規檢索 | National Statutes 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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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7 部)土地法
【核心】國家土地行政、地籍測量、土地權利登記、土地使用分區及徵收補償之根本法制。
【場景】土地登記絕對效力(第 43 條)、共有土地處分多數決規則(第 34-1 條)、優先購買權行使與基地租賃保障(第 104 條)。
土地法施行法
【核心】補充土地法關於地權限制、外國人取得不動產、地籍測量複丈與土地登記之具體執行準則。
【場景】公有土地處分限制、地籍調查界址爭議調處與土地權利信託登記執行細則。
土地稅法
【核心】規範土地增值稅、地價稅與田賦之稅率計算、減免要件、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與一生一次/一生一屋重購退稅。
【場景】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千分之二(第 17 條)、土地增值稅自用優惠稅率 10%(第 34 條)與重購退稅 2 年要件(第 35 條)。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核心】規範房屋仲介業與代銷業之設立、經紀人員資格、業務執行、不實廣告責任與消費者權益保障專法。
【場景】經紀業加盟與設立備查、不動產說明書解說義務(第 23 條)、不實廣告連帶賠償責任(第 21 條)、營業保證金提存與違法代銷裁罰。
公司法
【核心】台灣企業組織與公司治理根本大法,規範無限、有限、兩合及股份有限公司之設立、資本、董監職權與股東權利。
【場景】董事與負責人忠實義務與善良管理人責任(第 23 條)、法人董事與代表人指派(第 27 條)、股東會召集與決議瑕疵撤銷、減資增資變更程序。
公司登記規費收費準則
【核心】經濟部訂定之公司設立、增資、變更、抄錄及查詢登記資料之法定規費繳納標準。
【場景】設立登記規費按資本額四千分之一計收(未達一千元以一千元計)、變更登記定額規費與線上電子申辦規費減免規範。
公平交易法
【核心】維護市場競爭秩序與防止壟斷專法,嚴禁獨占濫用、聯合行為(卡特爾)、限制轉售價格及虛偽不實廣告。
【場景】建商與代銷預售屋虛偽不實廣告重罰(第 21 條)、事業不得為引人錯誤之表示、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第 25 條)最高處 5,000 萬元罰鍰。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核心】集合住宅與社區物業管理聖經,規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管委會組織、公共基金提撥與住戶規約法律效力。
【場景】公共基金提撥與點交(第 18 條)、專有與共用部分漏水修繕費用分擔(第 10 條)、住戶欠繳管理費強制遷離(第 21/22 條)與規約約定效力。
平均地權條例
【核心】台灣土地政策與房市調控核心專法,涵蓋地價申報、照價徵稅、實價登錄、預售屋管理與打炒房限制。
【場景】預售屋買賣契約換約轉售嚴格禁令(第 47-4 條)、紅單轉售重罰(第 47-3 條)、私法人買受住宅許可制(第 79-1 條)與實價登錄申報不實處罰。
民事訴訟法
【核心】規範民事財產權益受損時,向民事法院提起給付、確認、形成之訴及保全程序(假扣押、假處分)之法定程序準據。
【場景】土地管轄法院判定(第 1 條)、假扣押保全聲請(第 522 條)、確認買賣契約存在與返還買賣價金訴訟程序。
民法
【核心】台灣民商事根本大法,規範財產權利、契約債權債務、物權變動與侵權責任之最高準則。
【場景】房產交易瑕疵擔保(第 354 條)、不完全給付賠償(第 227 條)、定金效力(第 249 條)、承攬工程款與驗收(第 490 條)、袋地通行權(第 787 條)。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核心】落實洗錢防制法,要求地政士及房仲代銷業者執行不動產大額交易客戶身分審查(CDD)及可疑交易申報義務。
【場景】新台幣 50 萬元以上現金交易身分確認、實質受益人(UBO)辨識、異常購屋金流申報與交易紀錄保存 5 年。
行政程序法
【核心】規範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行政契約、法規命令及行政指導之正當法律程序與救濟依據。
【場景】主管機關裁罰陳述意見機會(第 102 條)、行政處分合法性與信賴保護原則(第 8 條)、行政處分撤銷與廢止法定要件。
建築法
【核心】台灣建築工程管理與公共安全根本大法,規範起造人、承造人、監造人權責、建照申請與施工勘驗程序。
【場景】建造執照審查申請、違章建築查報拆除(第 25 條)、室內裝修管制(第 77-2 條)與使用執照核發勘驗標準(第 70 條)。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核心】依建築法授權訂定,規範供公眾使用建築物與集合住宅室內裝修之設計、施工廠商資格及許可審查流程。
【場景】室內裝修圖說審查許可、簡易室裝申辦門檻、防火避難設施防護與完工合格證明核發(第 22 條)。
政府採購法
【核心】規範政府機關、公營事業與公立學校辦理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之公開招標、決標、履約管理與廠商停權(黑名單)機制。
【場景】公共工程公開招標評選標準、履約爭議調處(第 85-1 條)、違法轉包禁止(第 65 條)與重大違約停權 1 至 3 年(第 101/102 條黑名單登載)。
消費者保護法
【核心】保護消費權益與交易安全之特別法,規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無條件 7 天鑑賞期及消費爭議申訴調解。
【場景】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契約審閱期(至少 5 天)、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判定(第 12 條)、消保官查核與團體訴訟三倍懲罰性賠償(第 51 條)。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核心】俗稱租賃專法,規範租賃住宅包租業、代管業之特許執照與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
【場景】租屋押金上限最高 2 個月、房東不得任意提前終止租約、轉租包租業執業規範與代管糾紛調處保障。
能源管理法施行細則
【核心】依能源管理法訂定,規範能源用戶使用能源效率標準、節約能源目標與新建建築物之能源耗用查驗管理。
【場景】指定大型能源用戶節能申報、中央空調與冷暖設備容許耗用能源基準查驗、新建商辦綠建築節能合規要求。
商業登記法
【核心】規範獨資或合夥經營營利事業(商號、行號、工作室)之登記、商業名稱專用權及負責人連帶清償責任。
【場景】行號名稱專用權以同一直轄市/縣市為限、獨資合夥負責人負無限清償責任、免辦商業登記之小規模營業人範圍(第 5 條)。
商標法
【核心】保障商標專用權與消費者利益,規範文字、圖形、立體形狀等標章之註冊申請、異議評定與侵權損害賠償。
【場景】商標註冊先申請原則、著名商標保護、建商建案命名商標侵權賠償(第 69 條)與混淆誤認之虞禁止註冊要件(第 30 條)。
都市更新條例
【核心】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規範公辦/民辦都更程序、權利變換、容積獎勵與不同意戶協調機制。
【場景】劃定更新單元門檻、事業計畫與權利變換計畫報核(第 36 條)、容積獎勵上限與危險建築物強制拆除代拆程序。
勞動基準法
【核心】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之根本法,規範工資、工時、加班費、特休、資遣預告與非自願離職勞工權益保障。
【場景】營造與各行業一例一休工時上限、加班費級距計算(第 24 條)、特休未休工資折現(第 38 條)與非法解僱資遣費賠償(第 17 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核心】依職安法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專項技術標準,規範高處作業施工架、開口護欄、擋土支撐及起重機具防護規格。
【場景】高度 2 公尺以上作業強制設置安全網與防墜安全帶、鋼構組配安全防護、深開挖擋土支撐安全係數與安全走道寬度要求。
營造業法
【核心】規範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與土木包工業之等級資本資格、專任工程人員(主任技師)與工地主任法定責任。
【場景】營造業甲乙丙等承攬工程限額、專任工程人員兼職禁令與查驗簽章責任(第 35 條)、借牌轉包違法停業處分(第 54 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
【核心】保障工作者安全與健康,規範雇主對施工場所危害防止設施、職業災害補償與重大職災停工調查罰則。
【場景】營建工地高處墜落防護、承攬商原事業單位共同作業安全管理(第 27 條)、發生死亡重大職災 8 小時內通報義務與勒令停工程序(第 37 條)。
證券交易法
【核心】規範公開發行公司、上市櫃建商與金融機構之證券發行、財務公開、董監內線交易禁止與操縱股價罰則。
【場景】營建上市櫃公司重大訊息即時揭露、董監事股權質押變動申報、內線交易民刑事重罰(第 157-1 條)與財報不實賠償責任(第 2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