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金融稅務FINANCIAL TAXATION NEWS

營利事業出售多筆適用房地合一稅之房地,且屬於分開計稅合併報繳者,其交易損失,應先自當年度適用相同稅率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中減除

公文摘要解析

  • 營利事業出售多筆適用房地合一稅的房地,交易損失應先從當年度相同稅率的房地交易所得中減除。
  • 減除不足的損失,可再從當年度適用不同稅率的房地交易所得中減除。
  • 未減除的交易損失餘額,可遞延至次年起10年內的房地交易所得中減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