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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檢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115年度訴字第38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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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訴字第382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案由:損害賠償
宣判日期:2026-06-30

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裁判主文宣告 (Official Holding & Order)

法庭宣示主文
法庭宣告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訴字第382號 原 告 曾○溱 訴訟代理人 康○智律師 陳○彥律師 複 代理人 歐○安律師 上列原告與被告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等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 件,原告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具狀補正被告張榮華、林昀 萱、王令麟、葉國吏、郭淑媛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30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張得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

本裁判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2026-06-30 依法宣示,具法律拘束力。

承審法官 / 審判長
依法公開於判決正本
訴訟代理人 / 律師
當事人自為訴訟 / 依法去識別化
法院書記官
法院書記官

裁判書完整全文 (Full Judgment Transcript)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訴字第382號 原 告 曾○溱 訴訟代理人 康○智律師 陳○彥律師 複 代理人 歐○安律師 上列原告與被告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等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 件,原告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具狀補正被告張榮華、林昀 萱、王令麟、葉國吏、郭淑媛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30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張得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30 日 書記官 陳禹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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