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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檢索三重簡易庭民事115年度重補字第77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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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重補字第772號三重簡易庭民事案由:損害賠償
宣判日期:2026-06-18

加丞室內裝修實業有限公司 -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裁判主文宣告 (Official Holding & Order)

法庭宣示主文
裁定駁回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民事裁定 115年度重補字第772號 原 告 謝○成 上列原告與被告加丞室內裝修實業有限公司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 ,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 同)70,000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5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 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命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庭 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18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 法 官 許姿萍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

本裁判由 三重簡易庭民事2026-06-18 依法宣示,具法律拘束力。

承審法官 / 審判長
依法公開於判決正本
訴訟代理人 / 律師
當事人自為訴訟 / 依法去識別化
法院書記官
法院書記官
司法院公開裁判書資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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