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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檢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115年度司促字第325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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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司促字第3252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案由:損害賠償
宣判日期:2026-06-16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支付命令

裁判主文宣告 (Official Holding & Order)

法庭宣示主文
法庭宣告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5年度司促字第3252號 債 權 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鑑 債 務 人 葉○平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參拾捌萬玖仟捌佰壹拾肆元, 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 伍佰元。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即聲請狀)所載。 三、債務人對於本命令,得於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 出異議,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 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附表 115年度司促字第003252號 利息: 本金 序號 本金 相關債務人 ...

本裁判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2026-06-16 依法宣示,具法律拘束力。

承審法官 / 審判長
依法公開於判決正本
訴訟代理人 / 律師
當事人自為訴訟 / 依法去識別化
法院書記官
法院書記官
司法院公開裁判書資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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