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建字第68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案由:工程款與保固
宣判日期:2026-06-04白京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給付工程款
公開紀錄關聯法人:白京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統編:25183189)
裁判主文宣告 (Official Holding & Order)
法庭宣示主文
裁定駁回「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2,233,331元及自民國113年8月16日起至 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本裁判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 於 2026-06-04 依法宣示,具法律拘束力。
承審法官 / 審判長
依法公開於判決正本
訴訟代理人 / 律師
當事人自為訴訟 / 依法去識別化
法院書記官
法院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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