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司拍字第198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案由:損害賠償
宣判日期:2026-06-01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拍賣抵押物
公開紀錄關聯法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統編:04231910)
裁判主文宣告 (Official Holding & Order)
法庭宣示主文
法庭宣告「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4,500元由相對人負擔。」
本裁判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於 2026-06-01 依法宣示,具法律拘束力。
承審法官 / 審判長
依法公開於判決正本
訴訟代理人 / 律師
當事人自為訴訟 / 依法去識別化
法院書記官
法院書記官
司法院公開裁判書資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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