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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檢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115年度促字第70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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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促字第7047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案由:損害賠償
宣判日期:2026-06-30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支付命令

裁判主文宣告 (Official Holding & Order)

法庭宣示主文
判命給付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5年度促字第7047號 債 權 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鑑 債 務 人 王○倫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下同)680,824元,及自民 國115年3月23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7.8計算 之利息,暨自民國115年4月24日起至清償日止,其逾期在6 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10,逾期超過6個月至9個月以 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20計算之違約金;並賠償督促程序費 用500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 院法官...

本裁判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2026-06-30 依法宣示,具法律拘束力。

承審法官 / 審判長
依法公開於判決正本
訴訟代理人 / 律師
當事人自為訴訟 / 依法去識別化
法院書記官
法院書記官
司法院公開裁判書資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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