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聞

放寬同性婚姻關係雙方親屬適用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使用牌照稅及所得稅相關租稅優惠規定

摘要

  • 同婚關係享有與異性婚配偶相同的租稅優惠,包括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及所得稅的自住優惠。
  • 身障者車輛免牌照稅優惠,亦比照適用於同性配偶的二親等親屬。
  • 法規修正旨在落實婚姻平權與憲法平等原則,確保納稅義務人權益不受差別待遇。
政策實務解析:本次財政部發布解釋令,針對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中,同性婚姻關係一方及其親屬,在租稅優惠適用上進行比照放寬。此解釋令明確涵蓋了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及綜合所得稅中,與自住、公益出租、重購自用住宅等相關的優惠稅率及退稅規定。此外,針對身心障礙者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的優惠,也擴大適用範圍至同性婚姻關係一方的二親等以內親屬。此舉是為了回應早期立法未涵蓋同性婚姻家庭與親屬間的租稅權益,確保其能與異性婚姻家庭享有相同的租稅保障,落實憲法保障的平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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