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聞
核釋個人交易繼承或受贈取得舊制房屋之所得計算,納入按物價指數調整機制
摘要
- 繼承贈與出售適用舊制房屋,可比照房地合一新制,將繼承或受贈時的房屋評定現值,依物價指數調整後,自售價中減除。
- 所得計算此項調整旨在減緩物價上漲導致的名目所得增加,使計算更趨公平合理。
- 適用對象此解釋令針對個人出售繼承或受贈取得且適用舊制課稅之房屋。
政策實務解析:此解釋令明確規範個人出售繼承或受贈取得之舊制房屋時,其交易所得計算方式。過去,這類房屋的交易所得計算,在減除取得成本時,係以繼承或受贈時的房屋評定現值作為基準。此次修正後,允許將此基準價額依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調整後,再列為出售時成交價額的減項。此變更與現行房地合一稅制中,對於繼承或受贈取得房地之處理方式一致,目的在於反映物價變動對不動產價值的影響,確保稅負計算的公平性,特別是對於長期持有後出售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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