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 2026/07/20
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5條修正案發布施行
摘要
- 增加誘因:透過都市更新程序,協助完成更新單元內未開闢公共設施的土地取得及開闢,可獲得容積獎勵,提升實施意願。
- 費用計算:獎勵容積的計算方式已明確訂定,包含工程費、土地取得費、拆遷安置費、管理維護費等,並考量二樓以上更新後平均單價。
- 紓解壓力:實施者協助政府取得及開闢公共設施保留地,有助於減輕地方政府的財政負擔,同時改善都市公共環境。
政策實務解析:本次修正為《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5條,旨在透過提供容積獎勵,鼓勵都市更新實施者主動協助取得及開闢更新單元內未開闢之公共設施用地。此舉可望緩解地方政府在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面臨的壓力。獎勵容積的計算公式已具體化,納入工程費、土地取得費、安置費、管理維護費等成本,並與更新後建物平均單價進行連結。此修正案旨在透過市場機制,促進公共利益與私人開發的結合,進而改善都市景觀與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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