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 2026/07/20

個人交易特定股權,符合一定條件應申報房地合一稅

摘要

  • 股權價值計算標準調整,允許以資產時價總額取代單純公司淨值,提高認定客觀性。
  • 舊股權認定放寬,將特定期間取得的房地價值比例排除於房地合一稅適用範圍。
  • 申報時程規定,股權交易所得需於次日起30日內辦理申報。
政策實務解析:本次財政部修正「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主要針對個人交易持有過半數股份或出資額的非上市櫃公司股票,且該公司資產50%以上為境內房地者。修正重點包括,在計算股權價值時,若能提供客觀資料證明資產時價,可採用時價總額,使認定更貼近實際;同時放寬對於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之股權,若被投資事業持有之舊制房地價值占境內房地總價值比例,得排除適用房地合一稅。這些規定適用於尚未核課或尚未核課確定之案件,確保稅務申報的彈性與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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