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擁有多戶房產的投資者或屋主來說,非自用住宅稅率是一個核心財務議題。若未事先規劃,每年的房產持有成本可能比自用住宅高出數倍。本文將完整解析 2025 年最新非自用住宅稅率,涵蓋房屋稅、地價稅及房地合一稅,並提供合法節稅策略,幫助你精準計算,降低稅務負擔。
一、非自用住宅的定義與認定條件
在台灣,只要不符合「自用住宅」的條件,就會被歸類為非自用住宅,並以較高的稅率課稅。以下為「自用住宅」必須同時符合的 4 個條件:
- 實際居住:屋主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如父母、子女)必須實際居住於該房屋。
- 戶籍登記:該處必須設有屋主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的戶籍。
- 用途限制:不得將房屋出租給他人或作為辦公室、工作室等營業用途。
- 戶數限制:
- 地價稅: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全國限申請一處自用住宅用地。
- 房屋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限三戶自用住宅房屋。
只要不符合上述任一條件,該房產就可能被視為非自用住宅。
若您想進一步了解不同住宅類型的稅務影響,可參考這篇自用住宅稅全攻略,幫助清楚區分自用與非自用住宅。
二、非自用住宅的稅率與試算(2025 年版)
1. 房屋稅:稅負差距最顯著 (囤房稅 2.0 影響)
房屋稅的計算公式為:房屋評定現值 × 稅率。自從「囤房稅 2.0」(戶籍房屋歸戶2.0)上路後,非自用住宅的稅率依持有戶數採差別稅率,且全國歸戶計算:
| 持有戶數 (全國歸戶) | 法定稅率區間 | 舉例:台北市稅率 | 舉例:新北市稅率 |
|---|---|---|---|
| 自住 (最多3戶) | 1.2% (固定) | 1.2% | 1.2% |
| 非自住 (第 4 戶起) | 2% ~ 4.8% (地方**必須**訂定差別稅率) | 依持有戶數 2.4% ~ 3.6% | 依持有戶數 2.4% ~ 3.6% |
| 出租且申報 (公益出租人) | 1.5% ~ 2.4% | 依持有戶數 1.5% ~ 2.4% | 1.5% |
範例試算(台北市): 自用住宅稅率 1.2% vs. 持有第 4 戶非自用最高 3.6%,房屋稅相差高達 2 倍。
2. 地價稅:優惠稅率差距巨大
地價稅的計算公式為:(申報地價 × 面積)× 稅率
- 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適用優惠稅率 0.2% (千分之二)。全國限一處。
- 非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適用一般累進稅率,從 1% (千分之十) 起跳,依土地總價值累進。
結論: 基本稅率相差高達 5 倍。若土地價值高,累進計算後差距更可觀。
三、房地合一稅:出售時的關鍵影響
房地合一稅是對出售房產獲利課徵的稅金,非自用住宅在稅率與優惠上有巨大差異。
- 自用住宅優惠:出售時,若符合設籍滿 6 年及實際居住等條件,獲利在 400 萬元以內免稅,超過部分稅率為 10%。
- 非自用住宅:完全沒有免稅額優惠。獲利需全額依持有年限課徵不同稅率(持有 2 年內 45%,2-5 年 35%,5-10 年 20%,超過 10 年 15%)。
四、合法節稅與規劃策略
想降低非自用住宅的稅負,以下是幾個合法且有效的策略:
- 善用「自住」名額與條件:
- 房屋稅: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全國共可有 3 戶適用 1.2% 自住稅率。
- 地價稅: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全國限 1 處適用 0.2% 優惠稅率。成年子女、父母若符合條件也可各自申請。
- 務必確保戶籍登記、實際居住、無出租營業三條件皆符合。
- 成為「公益出租人」或加入「包租代管」:
- 將房屋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資格者,或加入政府的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
- 房屋稅可適用最低 1.2% 稅率(同自住),地價稅也有機會適用自住稅率,且有租賃所得稅優惠。
- 拉長持有年限:
- 若無立即資金需求,應盡量避免短期交易,以降低房地合一稅率。
- 合法分戶或信託規劃(諮詢專業):
- 針對高價值房產,可諮詢會計師或律師,評估透過贈與、信託或公司持有等方式進行稅務規劃的可行性與成本效益。
根據財政部官方稅務資訊,囤房稅與房地合一稅制的規範對非自用住宅有不同影響。
五、實用問答 (Q&A):釐清稅務細節
Q1:我有多間房子,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該選哪一間?
A1:應選擇公告地價總額最高的那一間房屋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0.2%),這樣節稅效益最大。其餘房屋的地價稅將適用一般稅率(1% 起跳)。
Q2:我把房子借給親戚住,有設戶籍,算自用住宅嗎?
A2:不算。自用住宅條件中的「實際居住」與「戶籍登記」對象,限定為屋主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朋友等旁系親屬或非親屬,即使設有戶籍且實際居住,該房屋仍會被認定為「非自用住宅」。
Q3:申請自用住宅稅率優惠有截止日期嗎?錯過怎麼辦?
A3:有!
- 地價稅:每年 9 月 22 日前必須提出申請,當年才能適用優惠稅率。逾期申請,則要等到隔年才能適用。
- 房屋稅:無申請期限,只要在變更使用(如從出租變自住)的事實發生日起 30 日內提出申請即可。
六、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注意事項
- 申請時間:地價稅務必在每年 9 月 22 日前提出申請。
- 申請地點:房屋坐落地的稅捐稽徵處。
- 持續符合條件:申請核准後,每年稅捐處仍會抽查。若被查獲不符資格(如出租、遷出戶籍),將會被追繳稅款。
常見錯誤提醒
忘記在期限內申請地價稅優惠,導致多繳稅。僅設戶籍但無實際居住,被查獲後補稅。誤以為成年子女可無限增加自住宅戶數(房屋稅全國限三戶)。稅務規定複雜,建議諮詢專業。
免責聲明
本文所有資訊僅供參考與教育目的,不構成任何財務或稅務建議。政府稅法可能隨時調整,強烈建議諮詢專業的會計師或稅務顧問。
延伸閱讀:掌握房產法規與稅務全貌
本文針對單一議題進行解析。若您需要完整的資產保護架構,從簽約避險、持有期間的節稅規劃到最終的資產傳承策略,請參考我們的年度核心報告:
2025 台灣房產法規稅務全書:從簽約、稅制優化到資產傳承的終極指南
常用官方資源與工具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線上稅務試算
提供房地合一稅、契稅、贈與稅及土增稅之官方試算功能。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查詢最新修正之平均地權條例、所得稅法及相關解釋函令。 -
內政部地政司 – 契約書範本
下載官方版預售屋、成屋買賣及租賃契約書範本以保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