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法規法規稅務【民事判決解析】150 萬支票是酬金還是代墊款?從 112 年度訴字第 360 號看「不當得利」的舉證責任建商以個人支票付款後提告「不當得利」要求返還,卻因支票日期早於契約 8 個月,時空錯亂遭法院駁回。舉證之所在即敗訴之所在!商業交易切忌公私款項混用與先付款後補約。深度剖析不當得利舉證責任,防範致命的財務法律風險。#不當得利#公司治理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