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2.0在近年臺灣房市政策中引起廣泛關注,尤其自 2021 年 7 月上路以來,它大幅提高短期交易稅負,並將預售屋納入課稅範圍,徹底改變短期投資獲利模式。無論自住換屋族、長期置產者還是專業投資人,都需重新評估持有策略與稅務規劃。本文將以專業視角,完整解析房地合一稅2.0的變革、稅額計算方法、節稅策略及申報注意事項,助您掌握房市新時代挑戰。
一、房地合一稅 2.0 的重大變革與市場衝擊
相較於 1.0 版本,新制主要透過「拉長重稅期」、「擴大課稅範圍」兩大手段,直接打擊市場上的短期投機行為。
1. 稅率調整:大幅拉長短期持有的重稅期間
| 持有期間 | 房地合一稅 1.0 (舊制) 稅率 | 房地合一稅 2.0 (新制) 稅率 | 稅率差異比較 |
|---|---|---|---|
| 持有 1 年內 | 45% | 45% | 維持不變 |
| 持有超過 1 年 ~ 2 年內 | 35% | 45% | 大幅提高 +10% |
| 持有超過 2 年 ~ 5 年內 | 20% | 35% | 大幅提高 +15% |
| 持有超過 5 年 ~ 10 年內 | 20% | 20% | 維持不變 |
| 持有超過 10 年 | 15% | 15% | 維持不變 |
重點觀察: 新制最大的變革在於將持有 5 年內的交易都納入重稅範圍 (35%~45%)。特別是持有 2 至 5 年的交易,稅率從原本的 20% 直接拉高到 35%,增加了 15 個百分點,大幅壓縮了中短期波段操作的利潤空間,迫使投資策略必須轉向長期持有。
2. 課稅範圍擴大:預售屋與特定股權交易納管
- 預售屋交易全面納入課稅:過去預售屋換約(紅單轉讓)的獲利僅需繳納綜合所得稅,且查核不易。新制明確將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視為房地合一稅的課稅標的,其持有期間自簽訂買賣契約日起算,至交易日為止。這意味著若想適用較低的稅率(如 20% 或 15%),投資人必須從簽約後一路持有至交屋、取得房地所有權,並且再持有滿五年或十年以上,大幅延長了投資週期與資金壓力。
- 特定股權交易視同房地交易:為防堵有心人士透過設立公司持有房產,再以買賣公司股權的方式規避房地合一稅,新制規定若交易未上市櫃公司(或有限合夥)的股份或出資額,其交易額超過總股權/出資額一半,且該公司股權/出資額價值的 50% 以上是由台灣境內房地構成,則該股權交易將被視同房地交易,需課徵房地合一稅。
3. 對市場的實際衝擊與結構轉變
- 短期交易量顯著萎縮:自新制上路後,根據財政部統計資料,房地合一稅個人申報案件中,適用 45% 及 35% 高稅率的件數與稅額佔比雖高,但整體房地合一稅實徵淨額卻呈現下滑趨勢(年減幅曾超過 30%),顯示高稅負確實有效抑制了短期投機交易的意願與數量。
- 市場結構轉向長期持有:投資人的行為模式被迫從過去追求「短線價差套利」轉變為更注重「長期資產增值」與「穩定租金收益」。市場交易結構更趨健康,自住與長期置產需求成為主導力量。
- 預售屋市場降溫:禁止換約轉售與納入重稅範圍,使得預售屋的投資屬性大幅降低,回歸自住需求本質,部分過去炒作過熱的區域面臨去化壓力。
對於想了解不同房產交易稅務影響的人,可參考這篇文章:房地合一稅詳細說明
二、如何計算應繳稅額?公式拆解與成本費用認定
了解稅額的計算方式,是進行稅務規劃與評估獲利的第一步。
房地合一稅計算公式
課稅所得 = (房屋土地成交總價 − 原始取得成本 − 可扣除相關費用 − 土地漲價總數額)
應納稅額 = 課稅所得 × 適用稅率
可合法認列扣除的「取得成本」與「相關費用」
盡可能保留相關單據憑證,合法列舉扣除額,是節省稅金的關鍵:
- 原始取得成本:您當初購買該房地時所支付的買價(需有買賣契約書佐證)。
- 取得時的必要費用:
- 稅費:購買時繳納的契稅、印花稅。
- 規費:登記規費、書狀費等。
- 專業服務費:代書費、公證費、仲介服務費(需有發票或收據)。
- 土地漲價總數額:為避免與土地增值稅重複課稅,您可以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土地增值稅繳款書」或「土地增值稅稅額證明書」,將計算出的土地漲價總數額從房地交易所得中扣除。
- 改良及移轉費用:
- 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的改良/修繕費用:例如增建、改建、管線更換、系統櫥櫃、隔間牆變更、防水工程等「固定」於房屋且「非 2 年內能耗竭」的資本支出。(注意:單純的油漆、壁紙、軟裝家具、家電通常不可認列)。需保留發票或收據。
- 出售時的相關費用:仲介服務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等。需保留發票或收據。
- 費用推計認列:若您無法提示上述改良及移轉費用的證明文件,稽徵機關可按成交價額的 3% 計算費用,上限為 30 萬元。(強烈建議保留單據,通常實際費用會超過此上限)。
三、三大合法節稅策略全解析
房地合一稅雖然嚴格,但政府也提供了幾項重要的合法節稅管道,尤其是針對自住者:
- 策略一:善用一生一次 (或 N 次) 的「自用住宅 400 萬免稅額」優惠: 這是政府給予長期自住民眾的最大優惠。只要您出售的房地符合以下所有條件,課稅所得在 400 萬元以內免稅,超過 400 萬的部分,稅率也僅適用優惠稅率 10%。
- 條件一: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該房地辦竣戶籍登記。
- 條件二: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 6 年。
- 條件三:交易前 6 年內,該房屋沒有供出租、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 條件四:交易前 6 年內,個人與其配偶未曾使用過此自用住宅免稅額優惠。(也就是說,每 6 年可以使用一次)
- 策略二:「重購退稅」換屋族的強力後盾 (自住換自住): 如果您是自住換屋族,在出售舊自用住宅的前後 2 年內,購買新的自用住宅,且符合相關自住條件,就可以申請「重購退稅」優惠,將已繳納的房地合一稅款按比例或全額退還。
小屋換大屋(新購屋價 > 舊售屋價):已繳納的房地合一稅可「全額退還」。大屋換小屋(新購屋價 < 舊售屋價):可按「新購屋價佔舊售屋價的比例」退還已繳稅款。- 重要限制:重購的新房地在 5 年內不得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出售或贈與),否則會被追繳原退還稅款。
- 策略三:精算持有期間,跨過稅率門檻 (最直接的節稅): 房地合一稅的稅率是依據「持有期間」分級距計算。若您的房產持有期間即將跨過一個關鍵的稅率門檻(例如:即將持有滿 2 年、或即將持有滿 5 年),僅僅多等待幾個月再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稅率可能就從 45% 降至 35%,或從 35% 降至 20%,稅金差異極為可觀。務必精確計算您的持有期間起迄日(通常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
四、申報流程與特殊情況注意事項
- 申報時機 (非常重要!):無論您是賺錢還是賠錢,都必須在該房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 30 日內,自行填寫申報書並檢附相關文件,向「申報時」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辦理申報。逾期申報將有罰鍰。
- 不論盈虧都要申報:即使您的交易是虧損的,也務必在期限內完成申報。經國稅局核定的房地交易損失,可以在未來三年的房地交易所得中扣除(同稅率扣除)。
- 繼承或受贈取得房屋的「取得成本」認定 (稅負陷阱!):依現行規定,繼承或受贈取得的房屋,其「取得成本」是依繼承或受贈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通常遠低於市價)來認定。這意味著即使您未來以市價出售,帳面上的「課稅所得」也會非常高,導致需繳納鉅額房地合一稅。(註:政府已研擬修法調整此不合理規定,但目前仍適用舊規,需特別注意!)
- 繼承/受贈房屋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節稅利多):雖然成本認定不利,但在「持有期間」的計算上,繼承或受贈取得的房屋,其持有期間可以合併計算被繼承人(如父母)或贈與人生前持有的期間。這有機會讓您適用較低的稅率(例如:父母持有 8 年,您繼承後持有 1 年出售,合計持有 9 年,適用 20% 稅率)。
在計算預售屋或繼承房產的稅務時,可參考房地合一稅官方說明以獲得最新準確的政策資訊。
五、實用問答 (Q&A):釐清房地合一稅關鍵
Q1:房地合一稅 2.0 實施後,是不是持有超過 5 年再賣就沒差了?
A1:持有超過 5 年,稅率會從 35% 降至 20%;持有超過 10 年,稅率會降至 15%。雖然不像 5 年內的稅率差距那麼劇烈,但仍然有顯著差異。對於長期持有的房產,能跨過 10 年門檻再出售,節稅效果更佳。更重要的是,若符合自用住宅條件,持有滿 6 年即可適用 10% 稅率並享有 400 萬免稅額,這是最優惠的方案。
Q2:裝潢費用可以全額認列扣除嗎?哪些可以?哪些不行?
A2:並非所有裝潢費都可以扣除。關鍵在於該支出是否「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且「非 2 年內所能耗竭」。
- 可認列 (資本支出):增建/改建工程、泥作隔間牆、水電管線/衛浴設備更新、系統櫥櫃/固定式衣櫃、防水工程、地板鋪設、陽台外推(需合法)等與房屋結構固定結合的項目。
- 不可認列 (費用支出/消耗品):油漆粉刷、壁紙更換、窗簾、燈具、活動家具、家電設備(冷氣、冰箱、電視等)、清潔費等。
務必保留所有工程合約、發票或收據,並盡量區分項目,以利國稅局認定。
Q3:如果超過 30 天忘記申報房地合一稅,會怎麼樣?
A3:會被處以罰鍰。
- 自動補報:若在稽徵機關查獲前主動補報,僅需加計利息,免予處罰。
- 被查獲未申報:處以新臺幣 3,000 元以上、30,000 元以下罰鍰,並需補繳稅款及加計利息。若有應補稅額,還可能按所漏稅額處 3 倍以下罰鍰(兩者擇一從重處罰)。
因此,務必在期限內完成申報。
Q4:我是外國人,在台灣賣房子也要繳房地合一稅嗎?稅率一樣嗎?
A4:需要,且稅率更高。外國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出售台灣房地產,適用不同的房地合一稅率:
- 持有 2 年以內:45%
- 持有超過 2 年:35%
稅率明顯高於境內個人,且無長期持有優惠稅率。申報方式與期限則與境內個人相同。
六、結論:新稅制時代,適者生存,智者獲利
房地合一稅 2.0 的推出,明確宣告了台灣房地產市場告別過去依靠短期交易、快速套利的模式,正式進入「長期持有、價值投資」的新時代。高額的短期交易稅負,使得房地產的流動性降低,更考驗投資人的選案眼光與持有耐力。
對於所有房地產持有者而言,在進行任何房產出售決策前,花時間徹底理解房地合一稅的計算方式、持有期間的認定、可扣除成本費用的範圍,並積極評估自身是否符合自用住宅或重購退稅等各項優惠條件,這些看似繁瑣的稅務功課,最終都將直接影響您的荷包,轉化為實實在在的資產。
唯有順應新稅制的遊戲規則,提前規劃、合法節稅,才是您在這個房市新時代中站穩腳步,確保交易順利、實現財富穩健增值的不二法門。
免責聲明
本文所有資訊僅為一般性稅務法規解析與參考,不構成任何財務、投資或法律建議。稅務法規可能隨時變動,個案情況亦可能涉及複雜認定。在進行任何房地產交易或稅務申報前,強烈建議諮詢專業的會計師、地政士或律師,以獲取最準確、最符合您個人狀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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